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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公交规〔2021〕1号
为进一步加强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园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就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园内道路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:
一、下列道路单侧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间停放(禁停侧以交通标志为准):复华街、复华头道街、复华二道街、繁荣街、校外街、学义路、栋梁路、建工路、学智路。
二、下列道路双侧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间停放:大直街校内道路、教化街、校园路、法院街、电机楼广场、理学楼门前广场环路、连通路、航天路、祖光路、神州路。
三、下列道路机动车只准许按照规定方向单行行驶:复华二道街,由西向东方向;复华街,由北向南方向;复华头道街,由东向西方向;大直街校内道路,由大直街出口至主楼方向;大直街校内道路,大直街出口至入口方向;教化街西侧路段,由北向南方向;教化街东侧路段,由南向北方向。
四、校园内除连通路限速20公里/小时外,其余道路(允许社会车辆通行)全部限速30公里/小时。具体限速值以沿线交通标志为准。
五、上述规定所列道路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园合围内道路。本规定自2021年3月15日起实施。
专此通告。
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
2021年3月1日
撰稿:姜峰 图文编辑:谢春雨
图文来源:哈尔滨交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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